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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規定斑馬線有人「無論多遠」皆要停 政策遭全面砲轟後暫緩實施再討論新方案

汽機車行駛至路口斑馬線時的「停讓行人」,預計從2023630日起將有新制!交通部跟警政署更達成共識,將取消「3條枕木紋的標準認定」,也就是只要有行人在斑馬線上,無論還距離汽機車多遠,車輛都不得壓到斑馬線,否則就會被開罰。但這個修法被網友群起圍剿,認為未來每個路口都會被癱瘓!

(圖 / 寶島傳媒)

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共34條修正案,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至6000元,並須接受道安講習。根據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」,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、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未停讓行人,小型車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。

 

交通部先前表示,道交條例修正案配合多項子法修訂,預計630日上路。根據警政署擬定執法原則,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欲穿越馬路時,或於行穿線上不論距離車輛遠近駕駛人就應依規定停讓;若未立即停讓,汽車前懸(即車頭)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,就應舉發。對此,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聯繫,今晨確定將暫緩實施,朝向「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需停讓」研議,下周才會定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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