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於 8 月 29 日正式公告碳費相關三項子法,標誌著台灣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,初步徵收對象主要為年排放量 25000 公噸以上的電力業、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,預計約有 281 家公司需繳交碳費。
碳費費率原定於今年 6 月發布並於明年開徵,但由於討論過程不順利,現預計 10 月完成審議。明年 5 月將採試申報制度,2026 年才會正式開始徵收。
環團對此提出批評,強調碳費費率是推動企業實質減碳的關鍵。他們呼籲碳費審議委員會,特別是經濟部代表,應將碳費從 500 元起徵,並逐年提升以與國際接軌,他們建議優惠後的碳底價應對齊已開發國家水準,不低於 300 元。
環境部長彭啓明強調,碳費是減碳手段,並非為增加政府稅收或作為環境部小金庫。他表示理解企業的擔憂,但認為碳費對企業影響有限,對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影響也不明顯。環境部承諾會避免造成綠色通膨。
根據公告的「碳費收費辦法」,碳費收費對象為年排放量達 25000 噸以上的公司,估計約 281 家企業(約 500 廠),其中 141 家為上市櫃公司,這些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為 1550000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,占全國總排放量的 54%。
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,業者須在每年 5 月底前,依前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費,為考量同一行業內公平競爭,事業計算收費排放量時,原則可扣除起徵門檻 25000 公噸二氧化碳當量。預計 2030 年起,徵收門檻將降低至年排放量 10000 噸的業者。
環境部也公布了「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」和「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」,為企業提供減排指引和優惠措施。
對於環團質疑碳費棄守今年一整年的碳排量,環境部解釋,明年將給予企業時間熟悉申報流程。此外,環境部政務次長施文真表示,高碳洩漏風險行業的優惠係數將逐步調整,從初期的 0.2(兩折)分階段調整為 0.4(四折)和 0.6(六折),優惠額度將逐漸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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