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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黃麴毒素危害 食藥署公告花生製品保存新規

食藥署訂新規管製花生製品 圖/Freepik 


為因應台灣高溫潮濕的氣候特性,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公告「花生及其製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之指引」,要求食品業者嚴格控制花生原料及製品的貯存環境,以防止黃麴毒素等有害物質的產生,違規業者最高可能面臨高達2億元的罰鍰。

 

食藥署指出,台灣氣候易使花生孳長黴菌,進而產生黃麴毒素,長期食用恐增加致癌風險。新指引要求業者必須以低溫、乾燥方式貯存花生及其製品,包括帶殼花生、脫殼花生、花生糖、花生醬等。

具體措施包括:乾燥莢果水分含量控制在10%12%,花生仁水分含量維持在8%以下,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採低溫乾燥貯存,避免產品在高溫高濕環境中停留。

 

食藥署強調,業者須在驗收原料時檢查有無裂果,並在蒸煮、焙炒、油炸過程中詳細記錄溫度及時間。若製成花生粉或花生碎,更需特別注意低溫低濕貯存。

 

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,花生製品在溫暖潮濕環境下易產生黃麴毒素和赭麴毒素A,這兩種毒素不僅耐高溫,且肉眼難以辨識。他警告,這些毒素可能損害腎臟功能,並增加肝癌和泌尿道腫瘤的風險。

 

顏宗海提醒消費者,家中的花生粉、花生醬等製品開封後,應密封保存並放入冰箱冷藏,切勿在常溫下存放,以確保食品安全。

 

食藥署表示,新規定旨在提升食品安全標準,保障民眾健康。業者如有違反且未在限期內改善,將面臨6萬元至2億元不等的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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