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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京華城貪汙案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

柯文哲涉貪遭押 圖/柯文哲臉書

台北地檢署今天由主任檢察官江貞諭、檢察官林俊言、郭建鈺上場,經過2.5小時激辯,北院最終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貪汙罪、違反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,裁定柯文哲收押並且禁止接見、禁止通信,同時也是京華城案被押第5人。

 

北院指出,柯文哲經訊問後,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,並有被告、共犯、證人之陳述、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。柯文哲明知增加過高、超過560%的容積給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,竟仍執意為之,貫徹意志,迥然若揭,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的京華城一案,獲不法利益200億餘元。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。


媒體人黃揚明表示,柯文哲勢必提出抗告,屆時民眾黨會用什麼方式回應,是全面訴求政治迫害?還是尊重司法?他認為,一個在野黨主席遭到收押,對該政黨絕對造成破壞性衝擊,若柯文哲無法證明自己清白,民眾黨也將成為歷史的過去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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