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姿妙涉貪案再開庭 圖/林姿妙臉書
宜蘭地方法院於11日再度開庭審理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等四項案件,焦點集中在羅東1558號土地恢復農地農用過程中是否涉及不法。本次庭審傳喚了包括前農業處長康立和在內的相關被告出庭說明。
林姿妙及其團隊被檢方指控涉及貪污、偽造文書、財產來源不明和洗錢等罪嫌。其中,貪污案件涉及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土地的增值稅減免問題。檢方認為,林姿妙等人以處理該地號112萬元土地增值稅減免,換取地主提供另一地段作為競選總部使用,使林姿妙獲得約240萬元的利益。
前農業處長康立和在庭上重申,當初處理1558地號陳情案時,是依據科員實地勘查後的報告做出判斷,認定該地屬於農地農用,因此依法簽核。康立和表示,在此過程中,他尊重現場人員的專業判斷。
康立和坦言,在此前被廉政署偵訊時,因承受巨大壓力而"崩潰",導致做出不實自白。康立和解釋道:"當時只想趕緊平安回家,因此才有廉政署筆錄中的不實陳述。"
這起涉及多位地方政要的貪污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法院將繼續審理,以釐清案件真相。後續發展及最終判決結果,將對宜蘭地方政治生態產生重要影響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