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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修正規範 農安與新青安只能二選一

政府力防新青安被濫用 圖/Freepik

為防止新青安貸款被濫用,財政部規定,若已核准農安貸款,則不得再申請新青安貸款,讓農安貸款與新青安貸款成為只能二選一的選項。


財政部官員指出,農安貸款自202310月起實施,貸款條件與新青安貸款相同,被稱為「農業版青安貸款」,因此為確保政府政策的一致性與公平性,必須在兩者間做出選擇。


新青安貸款自20238月推出,提供最高1000萬元的貸款額度,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,寬限期設定為5年,並由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利息,公股銀行則減收利息半碼。同年10月,農業部也推出了「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」(農安貸款),同樣享有最高1000萬元的貸款額度、40年的貸款年限及5年的寬限期,並由政府補貼利息,農業金融機構(包括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)減收利息。


財政部強調,此次修正「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」等相關規範,是為了確保新青安貸款的自住政策目的得以實現,並維持政府政策的一致性。修正後的規範包括限制新青安貸款借款人只能申貸一次、新貸戶必須提供自住切結書、承辦銀行需將借款人資料報送聯合徵信中心建檔,且已獲農業金融機構核准農安貸款者將無法再申請新青安貸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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